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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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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是我国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1978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大学,先后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A类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学校现有1个学部、23个学院,有覆盖11个学科门类的66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地处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与国家图书馆和紫竹院公园为邻。
一、培养目标
中央民族大学MPA项目努力使学生形成具有“国际视野、全局观念、民族自豪、相互尊重、和美至上”的素质特征,并以专业学习为载体,培养实干型、创造型、适应能力强、自主学习型的具有公共管理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全日制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非全日制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制2年,学习年限:2~4年,上课时间根据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安排。
非全日制:学制2年,学习年限:2~4年,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考生。
非定向学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毕业可派遣。定向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须有单位同意就读证明。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的出国交换项目。
四、课程设置
MPA教育立足于公共管理学科基础,借助民族学、宗教学等传统的学科优势,在国家要求的核心课教学中,加入了相应的民族、宗教内容,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和认识我国当前民族宗教问题,掌握工作的理论依据,学会处理问题的策略。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中央民族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全日制30000元/人,按学年分两次缴纳;非全日制60000/人,按学年分两次缴纳。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待定,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上述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研究生院会及时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3.报考点的选择:以教育部通知和学校的报考公告为准
4.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MT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报考点的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5.下载《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初试
1.初试科目:①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和写作)200分;②英语二100分。
2.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教育部及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
九、复试
我校于202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研究生院及我院的安排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时至少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
5.同等学力者提供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定向考生需要提供单位同意定向就读的证明。
十、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交纳学费。
十一、奖助及住宿
奖助学金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京籍学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学校不解决住宿。
该招生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最新相关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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