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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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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松华章讯】各大院校2022级MPA项目招生已陆续启动,对于尚未发布2022年招生信息的院校大家可以先参考2021年的招生信息,以下是“2021年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一、中心简介
青岛大学是我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院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形成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和独具特色的培养模式。《MPA研究生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研究》被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并获得了山东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2013年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指委组织的合格评估,并获得了优秀成绩。由于管理规范、注重质量、特色鲜明,被评为青岛大学首批专业学位品牌专业。我校非常重视包括案例教学在内的MPA教育创新,全国第一家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基地——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青岛研究基地落户我校。为培养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青岛大学MPA教育中心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聘请了前外交部长李肇星、长江学者张康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董克用教授、《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主编鲍静等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开办以来,中心培养了大批优秀的MPA学生,受到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好评。
青岛大学MPA教育立足山东半岛,面向全国,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热诚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MPA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其他参阅《青岛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三、招生类别
青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103人。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具体要求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其他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高校学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标准
总额4万,分3年缴纳(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一、学制与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利用周末授课。
十二、学历学位授予
课程修满学分并顺利完成相关培养环节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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