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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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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考生编号和编排考场
2020年11月15日- 21日,各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要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准予考试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020年11月26日前各报考点对准考考生完成考场编排。
二、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
2020年12月19日- 2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准考证》《座位通知单》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
三、其他
(一)各报考点、招生单位需在9月18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发布网报公告,并及时公布本单位报名现场咨询电话。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开展宣传工作,所有报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考生的答疑解惑工作。
(二)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和广大考生要实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平台(微信号“nmgzskszwx”)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资讯。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不得出台、公布与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文件规定。
一、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缴纳费用、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安排及选择要求
三、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要求
四、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五、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有关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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