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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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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订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上线数
复试比例
管理综合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125300会计
102
51
/
/
197
110
107
97%
四、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一)日程安排
MPAcc会计硕士
3月24日周五
13:00--14:00 资格审查
流程:资格审查--领流程单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二门厅
14:30--16:30 复试笔试
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当天学院公告)
3月25日周六
9:30开始 面试
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当天学院公告)
当天所有面试结束后,须交回流程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详见附件一,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5)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详见附件二,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三,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
缴纳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请于3月22-23日下午17:00以前微信扫码(见下图)缴费,只需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核对缴费名目为:2023年经济与管理学院专硕研究生复试,费用金额为:10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MPAcc会计硕士
1.复试内容
(1)笔试: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对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理解。
(2)政治: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英语:测试考生英语使用与表达的水平。
(4)综合能力与素质:通过对考生综合素质的面试,全面考察和测试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基本素质和潜力等。
2.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线下复试)。
3.复试环节
(1)笔试:考察考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政治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即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英语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一对一”方式,考生作英语自我介绍。
(4)综合面试:采取考官与考生 “小组对小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组织和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四)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综合成绩×40%
其中,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笔试×37.5%+综合面试×37.5%+政治面试×12.5%+英语面试×12.5%
所有考生(包括专项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试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复试单项成绩(复试笔试、综合面试、政治面试或英语面试)不及格者也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试生除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方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方法
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三)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所有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前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纸质版)。
八、调剂政策
1.我院会计硕士(MPAcc)不接收调剂。
2.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九、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纪检邮箱:CDIEMS@whu.edu.cn。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樱花节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教学安排及其他事宜可详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110办公室):027-68753847,68755129(工作时间接听)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接听)
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敬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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